
审计委员会设置相关办法
审计委员资格条件审核
根据公开发行公司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办法第四条规定,审计委员应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,人数不得少于三人,故此审计委员资格条件审核参考独立董事信息所述。 委员相关数据查询路径:独立董事信息
审计委员委任信息
本公司依据证券交易法第14条之4及[公开发行公司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办法]规定,102年6月19日经股东会决议通过,自愿成立第一届审计委员会,由独立董事余尚武先生、彭云宏先生、蔡松棋先生三人为第一届审计委员会委员,任期三年;至今已成立第四届审计委员会,并由全体独立董事余尚武先生、蔡松棋先生、苏艶雪女士、王传芬女士四人组成,任期自111年5月31日至114年5月30日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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